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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期待公积金强制执行落实到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2日08:20 南京晨报

  按照新规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将处以罚款,并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一位曾旁听过公积金条例审议的市民表示,新规最终将单位不缴存公积金的处理纳入司法程序,从大的方面讲有利于我国的司法建设,让法院去强制执行从程序和法律上也是
讲得通的;但实际操作中,从职工举报、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实、公积金管理中心处罚,再到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将是一个非常长的过程,最终能否操作下来还值得期待。

  在记者随机采访中,部分市民对公积金能否强制缴存表露出担心,他们希望相关部门在接下来制定实施细则中对强制执行有更为明确的规定,以便公积金强制执行能落实到位。

  作者:施贤明 徐关辉/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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