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女性面对强奸 冒死反抗是耻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2日08:38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女作家发帖抛出“反对女性面对强奸危险时冒死反抗”怪论,遭到网友狂轰乱炸

  面对强奸,生命和贞操谁更重要?连日来,一篇题为《面对强奸犯,冒死反抗是人类的耻辱!》的帖子引爆各大知名网站社区论坛,而且ID为“深海水妖”的发帖者———女作家陈岚更是遭到网友们狂轰乱炸:女性面对强奸如果不反抗,不仅会让歹徒变得更猖獗放肆,甚至会导致“必须旁观,不可冒生命风险出手”的结论。

  缘起对一宗命案的评论

  帖子的起因缘于一宗命案:一位年仅22岁的花季少女为抵抗侵犯惨死在歹徒刀下,经披露后引起人们的义愤和广泛同情,但仍然有不少人对少女报以嘲笑,结果遭到众多网友批驳,矛头直指嘲笑者。但女作家陈岚却在网上独树一帜,抛出“反对女性面对强奸危险时冒死反抗”的观点。

  陈岚说,人们的嘲笑并没有什么不妥,只是那些倡导女性冒死反抗性侵害的男性,其实是为着自己一己之私着想,在潜意识里认为“男性的性专属权大于女性的生命。”这种要求首先在道德上是过分的,保存女性自身的安全理应放在首位;其次,这种要求对于体力上弱势一方的女性同样过分,“它以不对称的牺牲,在大众中传播错误的价值观。”

  而且,陈岚还以犯罪学的角度加以进一步分析。她说:女人此刻捍卫的是隐藏在她身后的某个男人的权益,她不是完全属于自己的,她的生命权也不是属于自己的,是属于某个男性。

  引发网友们激烈论战

  帖子发布后,立即在网上引发网友们激烈论战,双方观点言辞激烈。支持者觉得面对强奸,确实是保命最重要,而身为反对者的网友“90后VIP玄幻”说:女受害者反抗的本身就是保护生命。

  更多的网友对此没有确切的答案,觉得反不反抗是因人而异。网友“老家小鸟”说:“生命是无价的,毕竟生命属于每一个人只有一次,人只有活着的时候才能感受着世界的美好,要是没了,还能有什么尊严?但是,人要是活着没有尊严,就是苟且偷生,和动物有什么两样?尤其是对于爱面子,更讲自尊的女人。”

  网友“南渠逍遥散仙”甚至说“提倡反抗和不反抗都是不道德的。”他说,面对强奸犯,反抗与否应该是当事人自己去决定的问题,因为反抗与不反抗究竟哪个更有利于自己,根本就不可能在事前得到正确论证,是事后大家根据事情的真实发展过程,经过分析而得出的“马后炮”。而马后炮已经于事无补,是绝对无聊和可恶。因为他们所得出所谓“应该如此”,完全是在事不关己的心态下,继续往受害者以及受害者亲属已经受到伤害的创口撒盐。

  律师:提高防范意识最重要

  面对网友提出的“不抵抗会纵容犯罪”的观点,陈岚表示她主张的是不应冒着生命危险去抵抗性犯罪。至于人们对被害女性的嘲笑,她说:“如果嘲笑能够让人警醒,那么嘲笑吧!这种嘲笑至少代表一种文明的进步,总比听到赞美让人安慰,听到赞美这个少女贞洁的话,我会毛骨悚然的。”

  但不管怎样,女作家把被强奸者反抗看作是“人类的耻辱”的观点确实离谱。北京律师金占良这样在网上表述自己的看法。他说,强奸罪是我国刑法中八大重罪之一,之所以规定为重罪,就是因为它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给受害者带来的是一种人身伤害,是一种心灵创伤。强奸是人类丑恶的现象,强奸犯应得到法律严惩,女性在面对强奸等犯罪行为时,反抗是一种正义行为,我们不应该抨击,而应该颂扬。

  不过,金占良表示,不赞同对罪犯一味采取盲目激烈反抗,也不赞同对罪犯一味采取盲目迁就,原因是罪犯实施犯罪行为时可能会出现的结果不能预知。但社会可以提高女性的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通过预防来减少悲剧的发生。

  □七嘴八舌

  ●我就是女生,要是碰到这样的事情当然会反抗,凭什么人家侵犯你还无动于衷,凭什么让别人碰你的身体?就算明知不是对手也会反抗,这是我的态度。作家自己不愿反抗就算了,不值得到处宣扬你的观点。

  ●年轻的女作家,我觉得你的观点非常偏激。我们虽然不应该冒死反抗,但最起码要保证自己不受侵犯,我们还没开放到跟谁胡来都可以的地步。

  ●生命诚可贵,但软弱带来的代价会更大。

  ●就是因为女孩的心里固有的思想感觉到操守和生命一样重要才致命,反抗很重要,也是必须的,但方式、方法很重要,反抗目的是自救,不是自杀。

  ●面对这样震撼我心的问题,我实际上已无所适从。陈岚的观点细想值得支持,我是一个非常珍视生命的人:贞洁诚可贵,生命价更高。

  (据信息时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