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表彰“全国模范法官”李其宏 18年来无冤假错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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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2日09:18 东方今报 | |||||||||
今报郑州讯昨天,全国最高法院和中共河南省委在省人民会堂联合表彰“全国模范法官”李其宏。 李其宏是驻马店泌阳县人,现任泌阳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兼少年审判庭庭长。18年来,她审理的813件各类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无改判、无超审限、无上访、无错案,审判的848名未成年人中,无一人重新犯罪。她把最威严的法律和最温暖的母爱同时给予失足少年,被
昨天,同时接受表彰的还有“全国模范法院”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