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来只有171人申请落户厦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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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2日09:41 海峡网-厦门日报 | |||||||||
本报讯 (通讯员 陆志成 记者 黄圣达)关于外来打工者可落户厦门的政策,厦门户政部门昨日说,三年来只受理申请171人,主动申请者几乎为零。 既然条件宽松,且一分钱不收,为何少有人申请?按照严玉官的解释,主要是这些务工人员,不清楚自己是否“够格”落户,而一些企业也没主动为员工提出申请。
记者注意到,落户岛外条件的准确表述是“在城镇务工满3年,并已缴交社会养老保险,且继续签订3年以上、由劳动保障部门认可的劳动合同”、 “在区政府或海沧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驻地镇或街道落户的人员还必须具有合法固定住所”,而一些接受记者采访的民工表示,他们不清楚落户后的具体好处。 分析人士认为,厦门若有意拓展岛外人口,在目前效果并不明显的情况下,加强户籍政策宣传也是一个办法。(来源:厦门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