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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考生25日开始填报 重点职高等三个志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2日10:10 沈阳网-沈阳晚报

  本报讯(记者李明欣实习生张奇玥、杨乔博)7月21日,记者从市招办获悉,中考考生将于7月25日至27日填报重点职业高中、一般高中、普通中专志愿。届时,集体报名的应届考生到毕业学校,往届考生和单独报名的应届考生到报名时所在区、县(市)招考办办理填报志愿手续。

  填报志愿时,考生要依据《2006年招收沈阳市初中毕业生的一般高中、职业高中招
生计划》规定的招生范围、条件(详见《招生考试通讯》第七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正确填报志愿:一是掌握录取顺序,选择好学校类别。沈阳市重点职业高中、一般高中、普通中专的录取顺序是先进行重点职业高中录取,然后进行一般高中录取,最后进行普通中专录取。考生如想上一般高中,则不能填报重点职业高中志愿;如想上普通中专,则不能填报重点职业高中和一般高中志愿。二是填报重点职业高中,需注意面试、加试要求。根据2006年在沈阳市招收初中毕业生的中等学校招生计划,沈阳市旅游学校的烹饪专业需要面试、口试;饭店服务和管理专业需要面试;商务外语专业需要口试日语、韩语,填报该校上述专业的考生须在7月22日至24日到学校进行面试、加试。面试、加试合格,方可参加该校上述专业录取。其他重点职业高中学校均不需要面试、口试。三是仔细核对填报信息,确认无误后签字。因填涂错误,影响录取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为方便考生及其家长了解中招填报志愿的有关政策和要求,指导考生科学填报志愿,市招考办将于7月24日18:30-20:00举办“中招填报志愿网上咨询活动”。届时,考生可登录“沈阳招生考试网”(www.syzsks.com),咨询填报志愿的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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