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纪委规定救灾严重失职就地免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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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2日10:17 南方新闻网 | |||||||||
本报讯 昨日省纪委发出通知,要求加强对社会捐赠活动的监督,确保社会捐赠活动依法依规进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有关部门要严肃查处和取缔各种形式的非法募捐活动;对贪污、挪用捐赠款物的,一经发现,要及时予以查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通知还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抗灾救灾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凡是对救灾工作失职渎职,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尽责、漠视灾民生活困难的党员干部,要按党
(采写:本报记者陶德富 田霜月 李雅琼 杨传敏 朱丰俊 商琦 单小亮 张璟 冯悦 南方日报记者徐林 实习生林琳 张涛 刘贤丽 菜木子 通讯员刘志伟 胡广 粤纪宣 粤妇宣 赖红英 冯启明 钟奇振 何霞)(南方都市报) 相关专题:碧利斯引发南方洪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