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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全面建设医疗服务体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2日11:30 河北日报

  本报讯(记者张淑会)记者日前从省卫生厅获悉,“十一五”期间,我省将通过实施区域卫生规划,稳妥推进公立医疗机构改制,同时鼓励社会资源投入,全方位推进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合理规划多渠道办医

  各设区市将根据公共卫生服务需要和居民基本医疗服务需求,确定保留公立医疗机构的数量和规模,负责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其余的公立医院可引入市场机制,吸收社会资金,改制、改造成社会非营利或营利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加入大型优势医疗集团。新设立医疗机构、床位配置及大型医疗设备购置必须符合规划要求。推进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制定和完善符合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组织和运行特征的财务会计及价格政策,严格实施监管,保证其社会职责的实现;创造有利于营利性医疗机构发展的政策环境,促进多渠道办医格局的形成。

  ■公立医院深化改革

  政府将继续加大对公立医疗机构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财政补偿机制,保证机构运行机制的公益性质。逐步调整医疗机构补偿结构,增加基本医疗服务的补偿,保障基本医疗服务供给。清理和规范公立医院开办特需医疗服务的项目和内容,限制特需医疗服务规模。建立医疗救助基金。按照“管办分离”的原则,创新公立医疗机构管理体制,探索建立医院资产运营管理中心,推进人事制度改革,深化内部分配制度改革。改革“以药养医”机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积极探索医疗机构收费制度改革。继续推进医院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

  ■改制试点稳妥推进

  通过稳妥推进公立医疗机构改制,提高运营效率和服务水平。各设区市至少选择一所公立医疗机构(即政府所属、部门所属或国有企业所属的医疗机构)进行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引导社会资源通过委托经营、合作制或股份制改造等方式参与公立医疗机构的改制。改制中要规范程序,加强资产和资金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中医医院改制后服务功能不能变。

  ■鼓励社会资源办医

  “十一五”期间,我省将鼓励社会组织或个人用资金、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及其他财产作为投资,在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原则下,举办社会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或营利性医疗机构,改善医疗服务条件和促进医疗机构之间的公平竞争。鼓励社会资源到医疗资源相对薄弱、贫乏的地区投资举办医疗机构;鼓励社会资源以多种形式举办或参与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引导社会资源在大中城市举办具有较高水平、较大规模的综合性或专科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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