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涉及"齐二药"公司遭惩 省工商部署禁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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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2日12:56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国务院刚刚公布对“齐二药”假药事件的调查处理决定,昨天省工商局立即针对此次事件中涉及我省泰兴工商局个别工作人员监管责任的调查处理情况,部署以“六条禁令”为主要内容的集中教育整训,同时对泰兴涉及“齐二药”事件的公司给予严惩并吊照。 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假药致使多人死亡,是一起性质极其恶劣、后果极其严重的恶性事件。针对调查中暴露出来的我省泰兴工商局个别工作人员在市场准入登记时
此次部署的“六条禁令”整训即:1、严禁无法定依据处罚、收费;2、严禁不出具有效票据收费、罚款和扣押物品;3、严禁索要、收受监管服务对象的钱物;4、严禁接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及各种消费娱乐活动;5、严禁在工作日中午饮酒和酒后执法;6、严禁着工商行政管理制服或使用执法车辆到经营性场所消费。全省工商干部将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监督。同时,省工商局党组已责成相关直属局依法对销售假冒药用辅料的泰兴奇美化工有限公司和出具失实验资报告的中介机构给予吊销营业执照等严厉处罚。(丁兆平徐晓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