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储蓄所职工合伙挪用储蓄款买彩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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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3日01:53 舜网-济南时报 | |||||||||
新华社哈尔滨7月22日电(记者 范迎春)黑龙江省克东县农村信用社城东储蓄所4名职工因合伙挪用200多万元储蓄款购买彩票,日前被法院以挪用资金罪判刑。 克东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克东县农村信用社城东储蓄所原所长刘海峰与本单位另外3名职工合伙,在2005年5月至10月间,多次采取截留储户存款的方式和冒用储户的名义挪用储蓄款人民币248万多元,全部用于购买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2005年10月,上级部门审计
法院审理认为,刘海峰等4人以营利为目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挪用资金罪。法院认定,刘海峰在共同犯罪中是主犯,故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另外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7年和6年零6个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