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TV预计下月开收作品使用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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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3日01:53 舜网-济南时报 | |||||||||
7月7日,国家版权局正式批复同意了由中国音像协会和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备组对卡拉OK厅使用音乐电视作品收取使用费的报告。这意味着,卡拉OK收费成为定局。而以前,KTV经营者和消费者很少有人为歌曲的著作权买单。 据介绍,KTV使用的音乐电视作品,涉及到词曲作者和MTV作品制作人两方权利人的权益,其中包括了复制权、放映权和表演权。涉及卡拉OK所有上述权利的收费,今后都将由
记者了解到,7月20日,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已经把对KTV经营者使用音乐电视作品收取使用费的标准草案提交到国家版权局,估计几天之内就会得到批复。 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负责人王化鹏说,“我们将按照每个包房每天十几块钱的标准来收费,预计试收费将从下个星期开始,下月2、3号就将进入全面正式收费阶段。” 由于收费标准还没最后确定,目前王化鹏只透露这个标准大概是每个包房每天十几块钱,大小包房收费相同。在公示一个星期以后,国家版权局将召开听证会听取各方意见,从而最后确定收费标准。有关人员还表示,如果有KTV经营者拒不交纳作品使用费,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将根据著作权法对其进行诉讼,而国家版权局也将视情节轻重以侵犯版权对其进行处罚,轻则罚款,重则取消营业资格。 (据央视《经济信息联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