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大闹信访室 意欲放火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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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3日03:24 深圳商报 | |||||||||
【本报讯】因从事蓝牌车非法营运被龙岗区交通局查扣了汽车,刘某携带汽油来到龙岗区中心城交通局一楼信访室,将一部分汽油倒在地上,掏出打火机,然后威胁信访室工作人员,要求与局长见面。之后,刘某被抓获。龙岗法院认为,刘某在国家机关信访室放火,严重危及公共安全,其行为情节恶劣,性质严重。龙岗法院判决刘某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今年3月4日,刘某因从事非法蓝牌车营运被龙岗区交通局查扣了汽车。4月21日17时许,刘某酒后携带条形锁和10公升汽油,来到龙岗区中心城交通局一楼信访室,用条形锁将信访室大厅的铁门从里面锁上,将一部分汽油倒在地上,掏出打火机,然后威胁信访室工作人员,要求与局长见面。双方对峙约10分钟后,交通局的保安员从消防通道进入信访室内,将刘某手中的打火机夺下,将其抓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