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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对闽台农业合作支持力度 福建金融业率先试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3日04:28 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7月23日消息据厦门日报22日报道,福建省政府近日向全省批转印发了由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制定的《金融支持福建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该意见中提出将加大金融支持闽台农业合作力度。

  据报道,《指导意见》提出,在对台资农业企业(项目)的信贷投放方面,对农村信用社因支持台资农业产业化项目中农户生产经营出现的资金不足,人民银行给予支农再贷
款扶持,还将在额度的安排上予以倾斜。

  同时,按照《福建省对台小额贸易外汇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允许农产品等对台小额贸易以可兑换货币计价结算。

  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次《指导意见》专门要求福建省内金融机构结合台资农业企业(项目)特点,通过制度和产品创新,加大对台资农业项目的有效信贷投放。由于福建是台商投资的密集区,金融机构的先行先试,对其他地区加大台资农业项目的信贷支持将会产生一定的示范效应。(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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