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教育咋样 列入领导政绩考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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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3日05:42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记者 张强 实习生 陈杰) 记者昨日获悉,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对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的实施意见》,其中规定,县(市、区)有截留、平调、克扣、挪用教育经费和学杂费,或违规向学校乱收费等行为的;实行“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后发生新拖欠教师工资的;行政区内学校、幼儿园仍在使用D级危房的;义务教育有关指标严重下滑的;发生学校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师生违法、违纪,情节严重且造成恶劣后果的,其教育督导评估等次一律为不合格。督导评估结果列入县(市、区)政府及其主要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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