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院不再就个案事实认定进行内部请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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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3日09:32 北京日报 | |||||||||
新华社杭州7月22日电(记者朱立毅)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应勇20日对外表示,该省法院将一律取消涉及具体个案事实和证据认定的内部请示。 根据浙江省高院刚刚出台的规定,该省法院将规范请示制度,严格控制内部请示,以防止法官独立审判受到外部因素干扰,确保司法公正。
根据规定,对于疑难、新类型并具有普遍法律适用意义的案件,下级人民法院可依职权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上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可以直接审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