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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温州坐出租车 将收燃油附加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3日10:38 青年时报

  时报讯 温州市“出租汽车和道路班车客运价格与成品油价格联动机制的意见”近日出台,规定将主要采用燃油附加费的方式,疏导成品油价格变动时对出租汽车和道路班车客运行业的影响。燃油附加费按每载客车次0.50元及其倍数设定计价单位。

  出租车的燃油代表品为93号汽油为燃油代表品,基准期价格为每升4.47元。当93号汽油价格上升对每载客车次成本的影响,达到或超过设定的计价单位并持续两个月以上,且
在现行运价水平内难以消化时,由出租车运输协会征求各营运者意见提出申请,报市物价、交通部门同意后可收取燃油附加费;当燃油代表品价格回落至上述标准并持续两个月以上时,则相应降低或取消燃油附加费。

  有关方面介绍,该实施意见的出台并非意味将马上要收取燃油附加费。在燃油附加费实施前,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向社会公告。实施后,还将按规定明码标价。


来源:青年时报 作者:时报驻温州记者 周光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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