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20万炒股 会计被判11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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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3日10:42 温州都市报 | |||||||||
本报讯利用担任财务会计的职务便利,五年来个人及伙同他人贪污公款20多万元用于个人炒股,且基本上都亏空了。日前,文成县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11年。 近年来,刘某迷上了股票,自从他开始炒股以后,一直不顺利,总是亏本。为了挽回在股票投资上的损失,刘某把手伸向了自己经手的公款。2000年1月至2004年12月间,刘某利用担任文成县百丈氵祭镇政府财务会计的职务之便,多次侵吞其经手与管理的“一税两费
鉴于刘某归案后主动提供他人的犯罪情况,经查证属实,具有立功表现,并退还赃款75000元,认罪态度尚好,故依法作出了如上从轻判决。 吴祖坚 叶坚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