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层高超4.9米建筑面积算翻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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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3日10:59 汉网 | |||||||||
据新华社电 目前市场上出现一些商品房开发商通过超高建设,加上隔层后按照双倍面积出售的项目。今后这一做法将被遏制。北京市规划委近日下发了关于容积率指标的计算规则,如果建筑层高超过一定限度,其建筑面积将加倍计算。新规则规定,当住宅建筑标准层高大于4.9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该层水平面积的2倍计算;当住宅建筑层高大于7.6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按该层水平面积的3倍计算。同样,办公建筑、普通商业建筑的标准层高大于一定的高度时,建筑面积也要按倍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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