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出台”敲诈老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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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3日13:17 新闻晚报 | |||||||||
□记者陆慧通讯员沈春雷 晚报讯日前,金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批准逮捕了一名因女友在上班时跟客人外出过夜而敲诈娱乐中心老板的犯罪嫌疑人余文军。 犯罪嫌疑人余文军于2004年初来沪打工,并和同乡女青年林某建立恋爱关系,并很
7月21日,余文军打电话给该娱乐中心老总赵某,责怪其未阻止其女友林某“出台”陪客人过夜,威胁赵某向其支付赔偿损失费1.5万元。并称自己是“黑社会”的,手下有一帮兄弟,要是赵某不给个交代就将其全家人脚筋挑断。赵某害怕,当天就把钱交给了余文军。次日,余文军再次向赵某实施敲诈。赵某见对方贪得无厌,只得向公安机关报案。今年6月14日,在贵州省贵阳火车站余文军被抓获归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