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女友“出台”敲诈老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3日13:17 新闻晚报

  □记者陆慧通讯员沈春雷

  晚报讯日前,金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批准逮捕了一名因女友在上班时跟客人外出过夜而敲诈娱乐中心老板的犯罪嫌疑人余文军。

  犯罪嫌疑人余文军于2004年初来沪打工,并和同乡女青年林某建立恋爱关系,并很
快住到了一起。去年7月一天晚上,在朱泾镇某娱乐中心做服务员的林某与娱乐中心一常客一起在外过了一夜。次日,余文军知道此事后暴跳如雷,把林某狠狠地教训了一顿,仍然难解心头之恨。

  7月21日,余文军打电话给该娱乐中心老总赵某,责怪其未阻止其女友林某“出台”陪客人过夜,威胁赵某向其支付赔偿损失费1.5万元。并称自己是“黑社会”的,手下有一帮兄弟,要是赵某不给个交代就将其全家人脚筋挑断。赵某害怕,当天就把钱交给了余文军。次日,余文军再次向赵某实施敲诈。赵某见对方贪得无厌,只得向公安机关报案。今年6月14日,在贵州省贵阳火车站余文军被抓获归案。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