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村庄规划100人以下基层村将逐步引导撤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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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3日13:38 新华网 | |||||||||
江西对2004年9月试行的村庄建设规划导则进行修订,并正式出台了《江西省村庄建设规划技术导则》,并将从7月下旬开始,免费发放至全省农村施行。 据悉,《导则》中将村庄规划划分为新建型、改造型和保护型三大类。村庄建设规划期限为5至10年。对新建型村庄应尽可能超过100人,对原有100人以下和交通不便、自然条件不好的基层村要按照村庄布点规划逐步引导撤并。(王纪洪、刘媛)(来源:新华网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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