层高超4.9米面积计算翻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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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3日13:46 新闻晚报 | |||||||||
□据新华社电 目前市场上出现不少商品房开发商通过超高建设,加上隔层后按照双倍面积出售的项目。今后这一做法将被遏制。 北京市规划委本周末在其官方网站上下发了关于容积率指标的计算规则,如果建筑
规则规定,当住宅建筑标准层高大于4.9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该层水平面积的2倍计算;当住宅建筑层高大于7.6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按该层水平面积的3倍计算。 同样,办公建筑、普通商业建筑的标准层高大于一定的高度时,建筑面积也要按倍数计算。 对此,有专家表示,目前,北京住宅建筑的标准层高为2.7至2.9米,如果层高达到4.9米以上,开发商可能在楼层中间加上隔层,从而将1平方米的面积卖出2平方米的价钱。如此,开发商可以规避一定的土地出让金,而买房者也可以在同等适用面积上获得相对大的价格优惠。 按照此次规定,楼层高度将影响建筑面积的计算。而由于每一项目的建筑总面积是固定的,如果盲目加高层高,单位建筑面积增加,套户数量势必将受到影响,从而增加开发成本。同样,之前在价格上给予购房者的“优惠”空间也将降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