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级法院首次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作执行难专项工作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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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3日15:40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未执行案件上升两成多 本报深圳讯截至今年6月底,深圳市两级法院未执行案件同比上升22.08%,深圳市中级法院首次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作执行难专项工作报告,寻求破解司法难题。 深圳市中级法院介绍,截至今年6月底,深圳市两级法院尚有执行存案12594件,同
执行难专项报告中,法院作为执行工作的主体,透彻分析了执行难的六大痼疾———首先是法院自身的原因。执法人员对案件消极执行,对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的案件久拖不执;有的执行人员法纪观念淡薄,不服从监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法执行,甚至执行了案外人的财产,引起新的纠纷,造成不良影响。审判工作与执行工作配合不协调。少数案件裁判质量不高,影响了案件的顺利执行。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是执行难的主要原因之一。据法院介绍,被执行人采取种种手段规避法律,逃避执行。有的搞假破产、假买卖、假担保、假离婚等,败诉后千方百计转移、隐匿财产。有的以自焚、自缢等自杀手段相要挟,让执行人员无法执行。 涉及部门协助执行不到位,“协助难”、“协调难”,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干扰也造成执行难。2003年以来深圳市法院委托外地法院执行的1185件案件,大多杳无音讯,实际执行的只有356件。 (周敏金璐) (观宇/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