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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是“倡导”出来的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4日03:01 舜网-济南时报

  莫林浩

  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副司长束克欣22日在第三届中国宏观经济走势与产业发展高层论坛上表示,国家应调整目前鼓励全民买房的住房政策导向,引导城镇居民健康合理消费。不能只单纯地鼓励大家买房,应该倡导中低收入家庭租房居住(7月23日《深圳商报》)。

  笔者注意到,束克欣副司长已经在不同场合多次表达了这样的观点:居住必买房是危险导向,正常的住房消费比例应该是30%的人买房住,70%的人租房住。但是,这样的观点引起了很大争议。

  在我看来,要厘清买房租房之争,首先要弄清它是个什么性质的问题。如果住房纯粹是个消费问题,那么它没有什么好争议的,消费者用钞票说话就是。经济学的一个假设就是每个人都是理性经济人,自然会追求自己手头钞票的效用最大化。关键在于,住房不是单纯的居民消费问题,它同时也是一个民生问题,是一个社会保障问题。

  住房不仅是耐用消费品,也是不可或缺的生活必需品,“居者有其屋”是老百姓的基本需求。正因为住房的特殊属性,为买不起房的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保障就成了政府的责任。即使在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政府也非常重视住房保障体系的建设,房地产市场中的政府“有形之手”,绝大部分情况下也都是针对住房保障问题。美国17%左右的国民居住在政府或企业提供的廉租房里,欧洲一些国家享受福利性质住宅人口的比例比美国还要高,而新加坡人目前80%以上都住在政府低价提供的组屋中。束副司长提到,欧美各国的住房产权自有率比我国还低,这恰恰从一个侧面说明了,他们国家的公房比例比我国要高。

  当我们弄清了问题的性质,就能对买房与租房作个判断。对于很多中低收入家庭来说,在房价节节上涨的今天,不仅当“房奴”的资格都没有,就是想租房住,也感到很是拮据。在大中城市,如今租房的价格实在不低,不是非常好的房子,你没个数百元乃至上千元都拿不下来。而在北京、上海等特大城市,价格就更高。这样的租房价格比之于买套小户型的房子、办个长期按揭每月的月供也低不了多少。在这样的情况下,与其租着也吃力何如勒紧裤腰带买呢?

  为了解决这些人的住房问题,政府应该加大廉租房的建设力度,加大对城镇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支持力度,扩大廉租房的覆盖面。当政府手头有着足够的廉租房时,中低收入家庭无须“倡导”,也会主动寻求租房居住。在健全的住房保障体系支撑下,能买房的买房,能租房的租房,租不起房的还可以租政府提供的廉租房。居民各得其所,政府的住房政策就不会备受质疑,买房与租房也不会成为一个值得争议的话题。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政府官员有意无意地忽视了住房的特殊属性,指望居民住房完全通过市场来解决,并把问题归结于老百姓的消费需求不够理性。这才是需要引起警惕的“危险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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