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首推对高原反应不“免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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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4日03:39 山西晚报 | |||||||||
新华社北京7月23日电(记者毛晓梅)过去,像高原反应导致的旅游意外伤害都明确写在保险合同的免责条款里。近日,中国人民健康保险公司率先面向全国推出“高原特定疾病医疗保险”,对高原旅游常见疾病———急性高原脑水肿和急性高原肺水肿不再免责。 此次人保健康推出的“高原特定疾病医疗保险”,保险期为30天,3-70周岁的人皆可投保,产品费率为“88元保1万”。一旦投保人在高原旅游期间因治疗急性高原脑水肿、急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勾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