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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法治文化 建设“法治浙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4日05:20 浙江日报

  法治文化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对于法律生活所持有的以价值观为核心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包括人们的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法治思想、法律价值取向等。法治文化是法治的“灵魂”,是法治社会的重要精神支柱和内在动力。从1985年开始的全民普法,堪称是中外法制建设史上的创举,它所产生的社会效果及其社会影响是巨大而深远的,整个社会因为普法发生着深刻的变化。近几年来,通过“四五”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初步实现了从法律知识的普及向提高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全民法律素质的转变,从单一普法向全面推进依法治理实践的
转变。一个具有时代特征、中国特色、浙江特点的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正在逐步形成。

  当前,全省上下正在认真贯彻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积极落实建设“法治浙江”的各项工作。建设“法治浙江”,无论是法制的健全,还是立法、执法、司法、法律监督等制度的完善,都需要先进的法治文化作支撑。通过普法活动,传播法治理念,培育法治精神,弘扬法治文化,树立法治权威,这是建设“法治浙江”的基础性工程。

  弘扬法治文化,重在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建设“法治浙江”的重要指针,是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核心内容。要通过普法活动,教育引导全社会特别是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深刻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围绕“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等内容,确立和实现以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的最具权威价值的取向,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确立法律是人们生活的基本行为准则的观念,严格依法办事,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穿于“法治浙江”建设的实践,在全省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特别是在立法、执法、司法等部门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的正确方向,把建设“法治浙江”的过程作为学习和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过程。

  弘扬法治文化,重在培养公民的法治精神。广大公民是建设“法治浙江”的直接参与者。要不断拓宽法制宣传教育的渠道,积极拓展法制宣传教育的领域,推进“五五”普法活动的深入开展,努力把法治精神、法治意识、法治观念融入人们的头脑之中,体现于人们的日常行为之中,努力在全社会树立法治信仰、形成法治风尚。要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使宪法在全社会得到普遍遵行。要大力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以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要在全民普法的同时,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领导干部和广大公务员依法办事、依法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着力提高社会各方面人员依法维权、依法处置矛盾纠纷的能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维护权益靠法”的社会风尚。

  弘扬法治文化,重在提高全社会的法治化水平。要坚持法制教育和法治实践相结合,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全面开展地方和行业依法治理,特别是要不断深化乡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依法治理,建立和规范基层经济发展、利益协调、矛盾处理、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机制,引导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依法办事,引导基层群众依法参与公共管理,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夯实建设“法治浙江”的基础。要围绕平安建设,针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项依法治理活动。要广泛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要坚持法治与德治并举,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建立健全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法治实践与道德实践相结合的长效机制,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贯穿到普法活动之中。

  弘扬法治文化,重在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在党的领导下,广泛动员和依靠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要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要建立责任机制,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各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及其主要领导干部的工作目标,强化各级领导的责任意识,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管理和服务的每一个环节。要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和队伍建设,鼓励和引导志愿者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鼓励和引导新闻媒体积极承担起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责任,拓宽社会参与途径,努力形成各方面踊跃参与法制宣传教育的生动局面。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崇高事业,需要全社会付出长期不懈的努力。我们要紧紧抓住“五五”普法启动这一有利时机,开拓进取,扎实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使普法工作真正在建设“法治浙江”的进程中充分发挥全局性、先导性、基础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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