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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锡俊:“银法槌奖”第一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4日05:54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本报记者高云君 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办公室里放着两本珍贵的邮册。

  “这是刑二庭的王锡俊法官托我们转交当事人的。”法院政治部杨主任说。原来,乐山市某企业的女职工谭某因病被单位解聘,无奈之下找到王锡俊。在王锡俊的帮助下,原单位主动纠正了错误。心怀感激的当事人一定要送上邮册表达自己的心意。

  今年2月,王锡俊捧到了由最高人民法院颁发的“银法槌奖”。他是我省法官获得“银法槌奖”的第一人。

  “他的事迹见报后,不少人慕名给他写信打电话,省内省外的都有。”同事王树军说,“每个电话每封信都耐心回复,他就是这样的人,这么多年了,干啥事都一丝不苟。”

  “正是凭着一丝不苟的精神,1992年至今,经他审理的各类刑事案件1000余件,减刑假释案件上万件,无一起案件存在差错。”该院副院长邓庆国说,“他承办和参与审理每一件案件,都与合议庭的同志一道,对案件的每一个细节、证据都认真核查,依法审判,维护了法律的公正、严肃,确保了案件的审判质量。”

  2001年初,王锡俊的颈部出现硬块,并逐步增大,因忙于工作,他未能及时到医院诊断。这时,他正忙于主持和承办审理李锦华2000余万元金融凭证诈骗案,刘富才等人走私、运输、贩卖海洛因案,张孝廉贪污、挪用200余万元案,朱健500余万元诈骗案等大案要案。直到身体实在撑不住了,他才在领导、同事、家人的催促下到医院接受检查,被诊断为鼻咽癌。

  住院期间,他仍念念不忘工作,利用治疗的间隙回庭里安排、处理工作中的一些问题。得知此前由他主持审理的朱健诈骗案需要再次开庭审理,为了不因自己缺席而更换合议庭、增加诉讼成本,他强忍着放、化疗后出现的不良反应,毅然赶到峨眉主持该案的庭审,使案件得到依法、及时审结。2002年11月,病情得到初步控制,他就急着回法院上班,主动要求分配工作。

  近3年来,共审理一、二审刑事、经济犯罪案件80余件,减刑、假释案件300余件;参与审理各类案件500余件。

  7月10日,记者见到他时,他正忙于一起职务犯罪案件的开庭宣判。“我喜欢这份工作,我觉得干起工作来病还好得快些。”面对记者的疑问,王锡俊说,“我刚复查过,医生说病情已经稳定。”确实,除了显得太瘦了些,从精神状态上,记者无法把他同癌症病人联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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