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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立法保护农民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4日06:1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记者从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河南省进城务工就业人员权益保障条例(草案)》已起草完毕,从21日起公开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据悉,专门以地方性法规立法保护农民工权益,这在全国范围内还是首次。

  据介绍,为使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条例》(草案)在劳动合同、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劳动用工等方面,对农民工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其中规定,各类用人单位,包括有雇工的个体户都应当为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进城务工就业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各类保险,缴纳各项费用。建筑施工单位应当依法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进城务工就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从事个体经营的进城务工就业人员可以以灵活方式参加养老和医疗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据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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