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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文明行为 最高罚5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4日06:1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成都市城市管理局昨公布22种常见违法违章行为及处罚办法

  昨日,成都市城市管理局(执法局)公布了近年来成都市、区执法局查处的22种常见的违法违章行为,同时公布了根据《成都市市容市貌管理暂行规定》《四川省城市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的相关处罚办法。成都市城市管理局(执法局)还提醒广大市民:若发现有以下情况发生或其他有损市容市貌的行为,可拨打962000举报投诉

  1、在临街树木或护栏、路牌、电线杆、路灯杆等设施上吊挂、晾晒物品。处罚办法: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5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500元以下罚款。

  2、在建筑物、构筑物、树木和市政设施上乱贴、乱写、乱画、乱刻、乱喷涂。处罚办法:同上。

  3、乱扔果皮、果核、纸屑、饮料罐、口香糖、废电池、塑料袋(盒)等废弃物。处罚办法:同上。

  4、在街头散发广告。处罚办法:同上。

  5、随地吐痰、便溺。处罚办法: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50元以下的罚款。

  6、乱倒垃圾、渣土、污水、污油、粪便,乱扔动物尸体、禽畜脏器及其他污染物。处罚办法:责令改正,可对个人非经济性违法行为处以1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非经营性违法行为处1000元以下罚款;对经营性违法行为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7、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广场、街道游园进行麻将等棋牌活动。处罚办法:同上。

  8、单位和个人占用城市道路洗车。处罚办法:同上。

  9、擅自设置户外广告。处罚办法: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依法予以强制拆除,所产生的费用由设置者承担。

  10、破墙开店。处罚办法:责令改正,可对经营性违法行为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11、商场(店)、餐馆越门占道经营。处罚办法:责令改正,可对经营性违法行为处2000元上5000元以下罚款。

  12、临街工地未曾打围。处罚办法:责令改正,对违法个人处以100元以下罚款,对违法单位和经营者处2000元以下罚款。

  13、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未实行密闭运输。处罚办法:责令改正,限期清除污染,可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14、擅自改变城市园林绿地用途或占用城市园林绿地。处罚办法:责令改正,限期归还,恢复原状,赔偿损失;逾期不改正、不恢复原状的,还可以处以每天每平方米10元以上20元以下罚款。

  15、擅自破坏或挖掘城市道路。处罚办法:责令限期改正,可处20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6、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采取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处罚办法:责令改正,可处50000元以下罚款。

  17、城市饮食服务业的经营者,未采取措施,防治油烟造成污染。处罚办法:责令停止行为,限期改正,可处50000元以下罚款。

  18、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未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处罚办法:影响城市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违法工程造价5%-20%的罚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

  19、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后,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处罚办法:给予警告、罚款,责令停建拆除。

  20、无照商贩沿街贩卖。处罚办法: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罚款。

  21、未进指定地点摆卖商品。处罚办法:经劝阻仍不改正的,酌情处以罚款。

  22、零星摊点食品生产经营者未携带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健康证;衣着不整洁,未能保护个人及环境卫生。处罚办法:给予警告,可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记者王迪实习生林重任(短信代码:4176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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