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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乱减负维护企业权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4日07:35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本报讯(记者邱大军 特约记者胡庆魁 通讯员付善勇)为维护企业权益,优化发展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提高企业竞争力,近日,我省出台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明确,将重点做好“三取消、一不准”的监督检查。

  “三取消、一不准”的具体内容为:1997年后,未征得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同意而新增加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中央和省已明确取消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项
目涉及的收费一律取消。各地出台的地方保护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取消的行政事业收费不准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变相向企业继续收取;

  对于非公有制企业和乡镇企业减负工作,方案明确,要落实非公有制企业和乡镇企业国民待遇,清除体制性障碍,确立平等的市场主体地位,取消专门针对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等非公有制企业的歧视性收费规定。坚决治理农产品加工业的不合理收费和乱摊派、乱赞助问题;

  方案还明确,要继续抓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公路“三乱”。明确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出租车和公共汽车收取已明确取消的各类费用。机动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必须遵循自愿的原则,不得以行政手段强行要求机动车辆进行综合性能检测并收取费用。严禁同一项目重复检验检测、重复收费。

  方案要求,要把企业治乱减负作为企业评议政府工作的考核内容,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有关部门要健全企业治乱减负监督网络体系,强化减负办、主管部门和企业三级监督网络。深入开展查基层单位、查薄弱环节、查突出问题和抓典型、抓查处、抓曝光的“三查”、“三抓”活动,加强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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