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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通讯传播委员会组织法”被判“违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4日07:46 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7月24日消息 据台媒报道,台“大法官会议”日前宣告台湾“通讯传播委员会(NCC)组织法”“违宪”,“NCC”委员23日晚间会商讨论去留,因为考虑该做的事情还是必须告一段落,让业务得以传承,委员们倾向暂时留任,正式决定将于今天下午宣布。

  台湾东森新闻报道说,根据“NCC组织法”,“NCC”委员依政党比例产生,台当局“行政院”认为侵害“行政院”的“人事任命权”而申请“释宪”;台“大法官会议”于21
日作成“第613号解释文”,宣告“NCC组织法”部分“违宪”。

  “释宪”结果出炉后,台湾产业界忧心过去“NCC”达成的传播通讯决策将面临停摆,因而召开记者会对“NCC”表示支持,“NCC”委员也在昨天晚间聚餐,会商未来去留。

  据称,由于考虑到业务的传承问题,“NCC”委员认为,该做的事情还是要告一段落,包括排除垄断势力、建立市场公平竞争机制,让资费合理化,因而倾向暂时留任;至于预算与人事的问题,应经过台“立法院”“修法”解决。

  也有“NCC”委员认为,若台当局“行政院”仍欺人太甚,再做下去也没什么意思,就会请辞,读书人要有风骨,哪里来就回到哪里去。 (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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