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出台《关于加快社区经济发展的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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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4日08:35 青海新闻网 | |||||||||
青海新闻网讯 按照省委领导“人人有技能、家家有物业、户户有股份、人人有保障”的要求,日前,市政府批转市民政局《关于加快社区经济发展的意见》。 《意见》指出:区(县)、街道办事处(镇)要成立社区经济服务中心,充分发挥社区闲杂用地和家庭余款的增值效益,引导、扶持每个社区培植一个既能长期稳定收益、又能有效解决富余劳动力的项目,帮助社区协调落实国有破产企业和原街道经济闲置资产的二
《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单位要继续加大公共投资力度,加快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经费由省、州(地、市)、县(区)按1:1:1的比例承担。2006年投入200万元,在10个社区建设就业服务中心。积极引导社区单位将闲置的服务设施、办公用房、厂房、废旧房等,提供给社区用于发展经济。政府国资部门管理的已破产国有企业的部分资产,采取联办租赁等方式,积极参与社区经济。同时,在工商登记、场地安排、资金信贷、税费减免政策上要给予扶持。积极探索建立诚信社区、创业培训与小额担保贷款联动机制,为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创造条件。 (作者 海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