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西宁市出台《关于加快社区经济发展的意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4日08:35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按照省委领导“人人有技能、家家有物业、户户有股份、人人有保障”的要求,日前,市政府批转市民政局《关于加快社区经济发展的意见》。

  《意见》指出:区(县)、街道办事处(镇)要成立社区经济服务中心,充分发挥社区闲杂用地和家庭余款的增值效益,引导、扶持每个社区培植一个既能长期稳定收益、又能有效解决富余劳动力的项目,帮助社区协调落实国有破产企业和原街道经济闲置资产的二
次盘活,协调社区办理集体项目手续。争取条件成熟的社区实现“一居二项目”。发展社区经济的重点领域:一是发展优质、便民、价格适中的家庭服务业。二是围绕居民工作、生活、学习、娱乐等方面的需求,开展便捷、安全家政服务。三是带有社区特点的以企业、社区居委会、居民家庭和居民个人为主体的具有一定技术、技能要求的小型加工、编织、修理维护、园林栽培等以及连锁经营的购物、餐饮、家政服务。同时,在巩固和发展为困难群体提供福利服务的基础上,大力发展面向全体居民和辖区单位的低偿、有偿服务项目,培育一批规模大、档次高、服务质量好的知名社区企业。

  《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单位要继续加大公共投资力度,加快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经费由省、州(地、市)、县(区)按1:1:1的比例承担。2006年投入200万元,在10个社区建设就业服务中心。积极引导社区单位将闲置的服务设施、办公用房、厂房、废旧房等,提供给社区用于发展经济。政府国资部门管理的已破产国有企业的部分资产,采取联办租赁等方式,积极参与社区经济。同时,在工商登记、场地安排、资金信贷、税费减免政策上要给予扶持。积极探索建立诚信社区、创业培训与小额担保贷款联动机制,为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创造条件。 (作者 海军)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