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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办金融业务违反国家法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4日08:37 每日新报

  国浩律师集团(天津)事务所的王建人律师分析,该女子以现金兑换商联卡并从中收取手续费,很可能是想私自从中谋取差价利润,用于个人消费。王律师说,商联卡是一种信用凭证,按照相关规定,只有银行及其授权的单位才有权利办理该卡。而这名女子交易商联卡的行为,实际上是在有关部门不允许的情况下,私自办理“金融业务”的行为,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责任编辑:刘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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