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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总局设五大区域督查中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4日08:40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7月23日讯 记者郄建荣 作为国家环保总局派出的执法监督机构———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等五大中心今日正式开始组建。国家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认为,这种垂直管理和区域督查的办法,是国家寻找摆脱地方政府干预环境执法,有效约束地方环境违法行为的一个积极探索。

  据介绍,国家环保总局设立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华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西北
环境保护督查中心、西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东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以下简称督查中心)。督查中心为国家环保总局派出的执法监督机构,是总局直属事业单位。督查中心覆盖全国25个省市区。

  按照国家环保总局的部署,五大督查中心将负有八项使命,即监督地方对国家环境政策、法规、标准执行情况;承办重大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案件的查办工作;承办跨省区域和流域重大环境纠纷的协调处理工作;参与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与处理的督查工作;承办或参与环境执法稽查工作;督查重点污染源和国家审批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等。

  国家环保总局已于日前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要求尽快开展督查中心的组建工作,组建后试运行一年。

  有专家指出:“在反污染政策中,最薄弱的一个环节在于当地政府执行不力,五大督查中心的设立,无疑可以极大地避开当地政府部门的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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