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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和谐社区建设 促进城市科学发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4日09:05 汉网

  中共武汉市委 武汉市人民政府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中央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能否增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是转型时期中国社会发展对党的执政能力的考验与检验。近年来,武汉市委、市政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抢抓国家实施促进中部崛起战略的重要机遇,提出“以强市
富民为核心,提升城市竞争力,增强城市亲和力,塑造城市个性魅力,提高城市综合实力”的发展理念,强调政府工作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让群众充分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在实践中,把社区建设作为促进城市健康发展、维护和实现群众根本利益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力求创新发展,为建设和谐武汉、促进城市科学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和谐社区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

  城市基层组织是我们事业的工作基础和组织基础。随着社会结构、社会组织、社会群体的分化和社会价值观的变迁,城市社区日益成为各种社会群体的集聚区、各种利益关系的交织处、各种社会组织的落脚点、各种社会资源的承载体,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切入点。我们认为,加强社区建设,是贯彻“执政为民”理念、促进社会和谐、推动城市发展的重要途径。

  第一,和谐社区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单元。城市社会是一个复杂的系统,由一个个基层社区有机构成,社区从微观层面担当起了造就大社会的重任,和谐社会必然以和谐社区为基础。武汉市城区共有1000多个社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渐完善,大量的“单位人”逐渐演变为“社会人”、社区人,同时,作为“九省通衢”和万商云集之地,有百万以上流动人口进入社区,使得社区这一共同体结构越来越复杂。计划经济条件下由单位承担的大量社会服务、社会保障、社会管理的职能不断从企业和政府中剥离出来,转型时期出现的各种社会需求和矛盾在社区都有相应的反映。社区发展状况如何,直接关系着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生活质量,直接影响着市民对城市的认识和对政府的认同,社区建设成为提高市民生活质量的民心工程。只有全面加强各类社区建设,努力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和谐的现代新型社区,才能有效改善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进一步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使广大市民在享受改革发展成果中更加热爱自己的城市。

  第二,和谐社区建设是做好城市工作的基础平台。社区是党在城市执政的重要基础。城市的各项政策和工作部署最终都要靠社区去贯彻和实施,居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最终要靠社区去了解和反映,推动城市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发展,最终要靠生活在社区中的千百万群众去创造、去实现。当前,武汉已步入人均GDP由2000美元到3000美元进而向5000美元跨越的新阶段,武汉要在中部崛起中发挥战略支点作用,需要我们做的工作很多,且夯实社区建设是做好城市一切工作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党和政府把社区各项工作做好了,城市工作的基础就得以加强,整个城市工作就有了可靠保证,人民群众才会增强幸福感,进而才能激发出投身武汉改革和现代化建设的巨大热情和力量。

  第三,和谐社区建设是推进城市管理创新的重要载体。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调、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这是新形势下创新城市管理体制的努力方向和明确要求。近年来,武汉市委、市政府着力推进城市跨越式发展,提出了建立“创新、亲民、务实、廉洁”的责任政府建设目标,实现这一目标关键在于加强政府职能建设,切实把主要精力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社区是实现这种转变的有效载体,强化社区公共服务是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的合适切入点。建立政府自上而下与社区自下而上的良性互动,实现政府依法行政与社区依法自治的有机结合,创新城市建设与管理模式,使党委、政府的决策更好地落实在基层,来自群众的呼声可以更好地得到反应。政府依法行政与社区依法自治相结合的社区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在社区层面实现了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互动,适应了我国现阶段政治经济发展的要求。

  二、积极努力探索和谐社区建设的规律

  在多年的社区建设实践中,我们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服务群众为主题,以完善居民自治为导向,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以社区文化建设为灵魂,以群众是否满意为标准,逐步探索构建具有武汉特色的和谐社区建设模式。

  第一,和谐社区建设必须以服务群众为主题,努力满足社区居民的生活需求

  社区建设的根本目的就在于不断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发展素质,满足居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群众对社区建设到底有什么需求?在政府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如何满足这些需求?市委、市政府经过反复调研认为,经过改革开放20多年的发展,武汉的综合经济实力大为增强,城市环境面貌日新月异,让广大市民享受改革发展成果,就要从居民反映最强烈、需求最急迫、最有条件解决的地方着手。为此,我们提出实施“社区建设883行动计划”,拟用3年时间分3批对全市7个中心城区的883个社区的市政、管理、服务等进行综合治理(计划提出时城市社区数为883个),其工作重点是“四到社区”,即就业和社会保障到社区、城市建设与管理到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到社区、综合服务社会化到社区。

  就业和社会保障是社会的稳定器和安全网。我们提出把就业和社保工作直接落实到社区,通过在社区建立社保服务站,实现“就业工作在社区,就业服务在社区”,各职能部门与社区对接,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和社会救助。

  在城市建设和管理方面,我们坚持着眼于建设适宜人居的现代城市,加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过去3年,武汉市累计投入20多亿元,改造社区泥巴路和破损路、安装路灯、改造排水管网、安装体育健身器材、整治社区脏乱差、加大拆违力度以及增加社区绿化面积,建成覆盖883个社区的社区服务信息网络体系。

  大力开展社会综合治理进社区工作。广泛开展“平安社区”创建活动,着力推进治安防范、户籍管理、流动人口管理进社区,加强社区治安硬件设施建设,实行人防、物防、技防同步强化。今年3月起,武汉市委、市政府为小区居民建造“安全墙”工程正式启动,计划3年内投资9000万元,在住宅小区建立严密有效的防控体系。

  大力开展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不断增强社区综合服务功能。通过实施“星光计划”,开展“吴天祥小组”等活动,为优抚对象、残疾人、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为居民群众提供便民利民服务,为社区内的单位提供社会化服务。积极推进基本医疗保障进社区。实施社区“纳凉工程”,为保障孤寡残弱等困难群体清凉度夏。实施“全民健身体育场馆开放工程”,将全市部分中小学校的体育场馆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此外,政府公共服务还进一步向家庭延伸,市委、市政府决定每年拿出600万元,为这些“空巢”老人每人每年购买365小时的养老护理服务,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迈开了实质性步伐。

  第二,和谐社区建设必须以居民自治为导向,不断提升社区自治功能

  高度发达的居民自治是和谐社区建设的发展方向和有效模式,也是一个城市民主法治水平的重要体现。在实践中,引导居民通过自治来解决社区建设和管理的疑难问题。2003年,我们注重加强政府部门与社区居民的良性互动,确立“依法行政、有情操作”的原则,充分发动社区居民开展深入细致的工作,做好车主的思想工作,积极想办法为交车后的车主寻找社区就业岗位,努力消除“零就业家庭”,为他们寻找到新的生路。在“禁麻”的同时,将出租车起步价由8元调至3元,同时延伸公交线路,方便群众出行。

  第三,和谐社区建设必须以转变职能为重点,建立运转协调的社区管理体制

  在和谐社区建设实践中,我们坚持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政府部门的主导作用、社区居委会的主办作用、民间组织的促进作用、社区居民和驻区单位的协同参与作用,形成了和谐社区建设的整体合力与动力格局,建立了运转协调的社区管理体制。切实推进“四到社区”工作,我们要求民政、城建、城管、社保、公安、房产、文化、卫生等41个政府部门重心下移,条条进入、块块配合,使政府的触角延伸到社区的方方面面。切实贯彻“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原则。建立政务承诺公示制,将为社区居民服务的政府职能部门的职责、投诉电话公示于社区,接受居民群众的求助和监督,保证政府工作真正落实到社区。认真开展行风评议活动,集中开展社区“摘牌减负”行动,规范政府行为,做到任务进社区,包袱出社区,切实减轻社区负担。

  第四,和谐社区建设必须以社区文化建设为灵魂,着力塑造社区居民的文化认同和精神支撑

  良好的社区文化氛围,既能潜移默化社区居民的言行,又能增强社区居民的文化认同感和家园归属感。我们将和谐社区建设与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结合起来,大力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活动。举办全市性的社区文化艺术节和社区体育运动会,开展武汉市“十大贤媳”、“十佳小公民”评选活动,设立武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展览中心,展示优秀民间艺术,挽留城市“流动的记忆”,形成了良好的社区文化工作机制。

  第五,和谐社区建设必须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正确评估社区建设的绩效

  维护和增进社区广大居民群众的最根本利益是衡量和谐社区建设的最高标准。在实施“社区建设883行动计划”过程中,始终强调群众满意的标准,坚持将社区成员受益率的高低、受益面的广度、受益的程度和频次、受益项目的重要性等,作为判断和谐社区构建工作成效的检验标尺。将“883行动计划”冠以“行动”,意在强调社区建设工作必须务实和落实,而不是停留在“讲故事”、“搞表演”上。武汉是内陆中心城市,城市建设欠账较多,社区建设要从武汉市情出发,在建设模式上强调因地制宜,分类推进,着力解决与居民群众密切相关而又迫切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我们强调社区建设“为民”“普惠”标准,就是要通过扶贫帮困、排忧解难,让广大群众从社区建设中感受改革发展所带来的实惠。“为民建设社区、社区建设为民”,政府工作必须贴近群众,真正把社区居民放到决策者、参与者、评判者和受益者的位置。为此,我们将和谐社区建设的标准细化量化为10大项1000分,请群众对社区建设打分测评。

  武汉百步亭花园等社区受到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建设部和民政部等部委联合推介,成为全国社区建设的一面旗帜。

  三、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中不断创新社区建设工作

  和谐社区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程。随着和谐社会建设的全面推进,武汉市社区建设将迈入新阶段。武汉市委、市政府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武汉,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不断把“883行动计划”引向深入,让市民享受更民主、更舒适、更和谐的现代生活。

  一是大力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满足社区居民的需要,为社区居民提供综合性公共服务,既是政府的基本职能,又是社区建设综合性发展趋势的必然要求。以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为契机,我们将抓紧制定《社区建设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建立健全决策与监督、设施维护与管理、利益关系调处等方面的制度,实现社区建设的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着眼于居民多层次、多样化的物质文化需求,以政府为主导,大力发展社区就业、社会保障、社区救助、社区卫生、社区教育、社区科技、社区体育、社区治安服务,进一步明确市、区政府之间,政府各部门之间,政府与社区之间的职责关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不断改进政府公共服务方式,充分发挥政府、社区居委会和各类社会组织在社区服务中的作用,整合资源、创新形式、拓宽领域,加快社区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步伐,积极探索政府购买社会公共服务的新举措,不断提升社区服务功能和水平。

  二是深入推进社区民主自治建设。坚持组织性动员和群众路线是社区建设的重要方法。推进社区民主自治既是居民的法定权利,也是和谐社区建设的方向。推进社区民主自治,需要进一步加强党委政府对社区的组织领导,努力培育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引导居民参与管理社区事务,积极探索建立民情恳谈会、民事协调会、民意听证会、民主评议会等“四会”制度,处理好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机构、业主委员会等横向关系,充分发挥社区居民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使社区文明程度在“四会”实践中得到加强和提高。

  三是全面推进社区管理网络化、信息化。建立和完善以社区为基本网络、以“四到社区”为主要内容、以信息化为有效手段、以专业化职业化的社区工作者队伍为主体的社区新型长效管理模式。着力扩大“96956武汉社区在线”的品牌效应,推进“户籍城管”进社区工作,建立社区联络员制度、社区巡查制度,健全社区预警应急机制和社区环境整治机制,促进社区建设和管理的层级化和快速化,变粗放管理为精细管理,变经验管理为专业管理,变传统管理为现代管理,提高社区管理效能。

  四是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向农村延伸。和谐社会建设必须统筹城乡发展,必须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惠及广大农村。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方向,在做好110个建制村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将全面实施以致富门道明晰、基础设施完善、社保体系建立、社会和谐稳定“四到家园”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家园建设行动计划”,使武汉和谐社区建设延伸到广大农村地区,惠及更多市民。

  五是积极探索多样化的社区建设模式。深化和谐社区建设要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力量和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建立科学的社区建设指标体系,积极探索多样化的社区建设模式。实践中我们既有传统型政府主体模式,又有现代企业主导模式,还有多类主体共建模式,不同模式对社区建设都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要制定和完善社区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进一步探索多样化的社区建设投资主体模式,鼓励民营资本甚至是外资等多种投资主体参与社区建设。

  武汉是共和国工业发展史上的重要工业城市之一,在促进中部崛起的伟大实践中,再一次站在历史的抉择口。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实践中探索,在总结中提高,加快社区与和谐社会建设步伐,为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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