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肃组织人事纪律 确保区县乡镇党委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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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4日09:50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 |||||||||
本报讯今年下半年,我市区县、乡镇党委将集中换届。为了严肃组织人事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日前,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做到七个“严”,确保我市区县、乡镇党委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 《通知》要求,一是严禁突击调整任免干部。从现在起,各区县委原则上不再研究干部任免调整事项。严禁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
《通知》强调,要加强对换届工作的社会监督。换届期间,各级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要设立举报电话,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对换届过程中群众反映举报的各种线索和问题,纪检、组织部门要迅速查明,及时作出结论。 《通知》要求认真抓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换届人事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换届期间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凡是发现在换届工作中有违反干部任用规定和纪律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核实一起,处理一起,保证换届工作顺利进行。对违反规定提拔调整干部的,除撤消所任干部的职务职级外,还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对违反规定行使人事调配审批权的,作出的决定无效,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在换届中四处拉扯、请客送礼、“跑官要官”的干部,要进行严肃批评,记录在案,并不得提拔使用;对行贿受贿“买官卖官”的干部,一律先行免职,再依据党纪政纪进行处理,对构成犯罪的,依法严惩;对在换届期间特别是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的干部,一经发现要坚决查处,已被提拔使用的要从领导岗位上撤下来。(辛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