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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可用公积金逐月还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4日11:55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据新华社电 南京公积金提取办法出台新规。刚刚通过的《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从今年10月1日起,缴存了公积金的南京市民就可以按月提取公积金还贷了,这一新规将大大减轻需要还房贷的市民的负担。

  按照以往的规定,缴存公积金的南京市民在凭借购房合同一次性提取公积金余额后,若要再想利用公积金来还贷的话,就只能委托银行每年将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转账一次,
用来偿还贷款本金,这对于减轻市民每月偿还房贷压力并无太大作用。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人士表示,目前他们正在对整体系统进行更新,以便从技术上支持按月转账。

  又讯 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副司长束克欣22日在第三届中国宏观经济走势与产业发展高层论坛上表示,国家应调整目前鼓励全民买房的住房政策导向,引导城镇居民健康合理消费。

  据束克欣介绍,目前美国城市住房产权自有率是68%,英国是56%,欧洲其他国家城市住房产权自有率大约在30%到50%之间。据有关部门公布的数字,我国目前城市住房产权自有率是82%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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