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高原病“绊”了合肥人游西藏之旅 保险缺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4日12:39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本报讯青藏铁路开通近一个月,合肥进藏旅游市场并未出现意料中的“井喷”。“散客不过百人,除价位较高、时间较长外,保险缺位,也成为限制游客参与热情的重要原因。”合肥几家旅行社负责人的分析很相似。

  保险缺位,让旅行社和游客都心怀忐忑。“在青藏铁路开通前,旅游界早已领教了‘高原病理赔’的艰难。”合肥某旅行社的陈经理告诉记者,2003年,他组织了一次进藏旅
游,就在旅游途中,一位游客难耐高原反应,突发肺病。“幸运的是,这位游客经过抢救脱离危险,但后来,游客开始向旅行社索赔。”陈经理说,考虑到旅行社已代游客购买了旅游意外伤害保险,旅行社就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没想到,保险公司表示,“高原病”不属于旅游意外伤害保险的范围,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最后,旅行社满腹委屈地“花钱买平安”,才平息此事。

  在采访中,旅行社的经营者们一致认为,游客在进藏旅游前,应该做相应的体检,而旅行社从头到尾都是按照旅游合同的条款提供服务,游客突发“高原病”,并非旅行社的服务造成,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当然,游客身体不适向导游求助后,导游应及时帮助联系救治人员和场所,否则旅行社就要承担一定责任。”合肥一家旅行社的吴经理告诉记者。“担心身体受不了。”正在旅行社选择出游线路的几位游客告诉记者,当得知“高原病”没有保险时,这几位游客很惊讶,他们大都觉得“高原病”应该属于保险公司理赔范围。

  昨天下午,记者又通过电话,咨询了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有关工作人员。“游客在旅游中突发‘高原病’,并引发一系列伤害,属于自身可预知的,不是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的赔付范围。”这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意外伤害保险中的“意外”,指因为意外事故造成的伤害或突发事件,通常以人体器官是否遭受器质性损伤为标志,而高原反应诱发其他疾病,属于间接因素。

  (刘宇鑫周军)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