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决定开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4日16:34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7月24日电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近日答记者问时透露,国务院决定要开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 有记者问:国务院决定要开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能否介绍一下有关情况?
该负责人说,中国水资源短缺、时空分布不均、水旱灾害频繁,同时,水能资源相对丰富。为了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和水能资源,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兴建了3300多座大中型水库,在防洪、发电、灌溉、供水、生态等方面发挥了巨大效益,尤其为电网调度和安全运行发挥了重要的支撑和保障作用。 由于中国人多地少、人口密集,多年的水库建设产生了两千多万水库移民,分布在全国31个省(区、市)。他们为了国家利益,顾全大局,离开多年生活的环境和土地,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为了帮助移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国家先后设立了库区维护基金、库区建设基金和库区后期扶持基金,解决水库移民遗留问题,对保护移民权益、维护库区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由于扶持政策不统一、扶持标准偏低等原因,目前水库移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依然普遍较差,有不少移民生活仍然较为困难。 因此,有必要加大对水库移民的后期扶持力度。这次国务院决定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在全国销售电量上平均每千瓦时加价6.2厘,建立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扶持农村移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