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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龄孕妇术中死亡 医院赔偿9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4日22:48 重庆青年报

  重青报讯 (见习记者 张燕 实习生 杨眉) 40岁高龄孕妇倪素兰在做节育手术中突然死亡。近日,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医院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死者家属获赔9万余元。

  2005年6月10日,酉阳县天馆乡40岁农妇倪素兰计划外怀孕,该乡计划生育干部得知消息后,二话没说便带她到酉阳丁市卫生院做节育手术。而在手术中,倪突发羊水栓塞,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发后,倪的家人分别找到乡政府和肇事医院讨说法。后经当地政府协调,丁市卫生院一次性支付给倪的丈夫吴国和2万元安葬费;天馆乡政府也答应给付吴家1.2万元的困难补助金。吴国和认为,妻子的死亡是医院医疗事故造成的,理应承担全部责任,2万元安葬费不足以弥补自己及家人的损失。同年8月,吴向酉阳县法院提起诉讼,索赔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失等共计10万余元。在此案审理过程中,酉阳县法院委托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对此事故作出司法鉴定。该中心经鉴定后认为,丁市卫生院在手术过程中存在一定过错,且该过错与倪的死亡有关联,但“医疗方的过错参与度等同于患者的疾病参与度”。法院也由此作出一审判决:丁市卫生院承担50%的赔偿责任。

  吴国和不服一审判决,今年4月28日,他向重庆市四中院提出上诉。近日,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丁市卫生院赔偿死者家属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赔偿金等合计9万余元;当地政府给付的困难补助金不在赔偿金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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