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立下抗灾“军令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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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5日01:00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本报讯“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灾害预警信息,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开展救助工作;确保汛期24小时有人值守、在灾害发生24小时内将应急救灾物资落实到灾民手中。”近日,省民政厅向各级民政部门发出通知,为做好当前和下一阶段抗灾救灾工作立下几大“军令状”。 在通知中,省民政厅提出了几项明确禁令:杜绝灾情统计失实、严禁受灾群众返回
(海礼 大春 本报记者 孙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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