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女儿不叫爹老爸不给教育费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5日01:53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记者李澜实习生白润嘉)父母离婚12年,父亲没给过一分钱抚养费,眼看上高中就要交价格不菲的择校费了,女儿婷婷把爸爸告上法庭,要求父亲一次了断12年来抚养费、教育费共计1.7万余元。昨日,九龙坡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1994年3月,父母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女儿婷婷跟随了母亲,约定父亲黄某每月支付50元抚养费。但12年来,父亲从未给过一分钱。
今年,16岁的婷婷初中毕业,由于中考没考好,升学要交1万元择校费。母亲现在下岗在家待业,曾多次找黄讨要女儿的抚养费无果。女儿终于选择对簿公堂。 昨日法庭上,父亲称女儿一直不喊自己叫爸爸,12年来,自己多次去接女儿回家,但女儿始终不露面,还故意躲避。黄某只肯承担部分抚养费,声称现在还有两个小孩要养,拿不出钱来。法庭将择日宣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