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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制售假盐获赃7万罚30万坐牢6年以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5日01:53 重庆晨报

  本报讯(记者吴华东实习生何岸)记者昨日从巴南区法院获悉,把“海水晶”、工业盐加工成假食用碘盐销售的陈勇、李敏林、管毅(本报6月28日曾报道),已分别被判处6至7年不等有期徒刑。

  法庭审理查明,陈勇从2004年11月起,就曾用20吨“海水晶”假冒食用碘盐,在转移途中被捉现行。其后,陈勇不思悔改,又伙同李敏林、管毅制售假盐。到去年8月,3人分
别参与非法经营食盐177吨、157吨、157吨,共同经营假食盐案值达166800元,违法所得76800元。

  陈勇因非法经营罪被判刑7年,李敏林、管毅获刑6年,3人还遭处罚金30万元,并追缴非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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