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法官要释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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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5日02:45 海峡都市报 | |||||||||
N据《法制日报》 本报讯 最高人民法院将出台判后答疑统一规范,要求原审法官与立案法官共同接待处理当事人的初次申诉和申请再审,由原承办法官释疑解惑,减少重复申诉,防止无限申诉。截至目前,安徽、重庆、贵州、湖北、河南、海南等地法院系统已经全面推行判后答疑制度(本报23日《法治中国》曾作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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