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将于11月1日正式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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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5日02:46 大连晚报 | |||||||||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将于11月1日正式实施,这标志着我市 农产品质量安全有了“新门神” ■本报记者王颖
本报讯昨日上午,市农委召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实施动员会暨专题报告会上,国家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徐肖君副司长做了专题报告,这标志着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业标准化系列宣传活动全面启动。 我市从2002年起就在全市范围内启动了“大连市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2003年7月1日实施了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投资1720万元建立起市县乡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网络,培育地方名优农产品品牌297个,市级名牌17个,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水平有了大幅提高,位居全国前列。 而11月1日将正式实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是新时期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法律依据。为做好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实施工作,切实提高我市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确保农产品安全,严把质量安全生产关,市农委将于今年7月末开始,组织系列宣传活动。 宣传活动将持续到10月末,活动方式和内容丰富多彩,主要是通过知识培训,现场咨询,培育典型和媒体宣传等方式使《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业标准化知识家喻户晓,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农业标准化生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