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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隐患弄脏游泳池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5日03:22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7月24日讯(见习记者 范俐鑫 实习生 闫学彩)炎炎夏日,越来越多的市民选择了游泳消暑,而泳池的卫生问题常被人忽视。省卫生监督所今天发布第9号预警信息,提醒游泳者自觉遵守社会公德,防止传染性疾病的传播。

  据省卫生监督所有关人员介绍,净化消毒设施运转不正常、池水浑浊、细菌总数和大肠菌群超标、尿素氮超标、消毒剂使用过量等是游泳场所最常见的卫生问题。游泳场所应
设有更衣间、淋浴间、专用厕所及强制性浸脚消毒池,水质清澈透明,有轻微氯味,池底无污垢,水面无漂浮物。

  专家提醒,市民应选择有卫生许可证并通过卫生部门审查的泳池,尽量不要去人群密集的泳池(人均游泳面积小于2.5平方米)。皮肤有感染或有伤口时切勿游泳;高血压患者、心脏病患者、妇女月经期不要游泳;患有肝炎、皮肤癣疹(包括脚癣)、中耳炎、重症砂眼、急性结膜炎、肠道传染病等传染性疾病的患者不要到公共泳池游泳;空腹、酒后不要游泳。

  此外,市民不要使用公用毛巾和租用公用泳衣;不要赤脚接触更衣室地板;最好不要戴隐形眼镜;游泳持续时间一般不应超过1.5小时至2小时;游泳时应注意戴泳帽、泳镜、耳塞等防护用品;游泳后要用清水彻底清洗全身。有条件者入池前或上岸后可用眼药水滴眼。

  市民如在游泳场所发现卫生问题,可向当地卫生部门投诉。省卫生监督所举报投诉电话:0531-85599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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