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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电价不是为了“多发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5日03:23 舜网-济南时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负责人7月24日就上月底出台的电价调整方案的相关问题接受了记者采访。

  保证低收入家庭

  生活不受影响

  这次电价调整是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将全国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5分钱,主要是为了解决煤炭价格上涨、征收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基金和可再生能源附加、电厂脱硫改造以及电网建设资金不足等问题。同时,本次调价还对销售电价结构作了调整。

  电力工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基础产业和公用事业,电价调整不仅会影响工商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也会影响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开支。为此,发展改革委要求各地在调整居民生活电价时采取切实措施,保证低收入家庭生活不因用电价格调整而受到影响。

  建立大中型水库

  移民后期扶持基金

  由于扶持政策不统一、扶持标准偏低等原因,目前有不少移民生活仍然较为困难。因此,有必要加大对水库移民的后期扶持力度。这次国务院决定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在全国销售电量上平均每千瓦时加价6.2厘钱,建立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扶持移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不是解决电力职工收入

  而是增强融资能力

  从电价结构看,我国输配电价比例偏低。目前销售电价中,发电企业的上网电价与电网企业的输配电价比例约为70:30,而国外一般为40:60。从电网企业盈利能力看,2005年末,国家电网公司资产总额为11697亿元,实现利润143亿元,净资产收益率2.23%,在169家中央企业中列第112位。近年来,我国电源项目投资和投产规模急剧增加,2004年、2005年新增装机容量分别为5100万千瓦和6600万千瓦,均居世界第一位。要保证新增的电能“送得出、用得上”,每年需新增电网投资2000亿元以上。目前电网企业的赢利能力,还达不到能够正常发展的水平。因此需要适当提高输配电价,以增强电网企业的融资能力。

  需要强调的是,发展改革委一直重视垄断行业的成本约束问题。这次电价调整,不是解决电力企业职工收入问题,而是疏导电厂燃料成本上升、电网建设资本金不足等矛盾。2004年调整电价时,发展改革委明确提出,禁止电力企业将提价收入用于提高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性支出。去年及今年两次电价调整方案中,均要求电力企业加强管理,挖潜降耗,努力消化煤炭价格上涨等成本增支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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