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禁止电力提价收入用于职工福利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5日03:47 山西晚报 | |||||||||
本报讯针对6月30日电价调整方案,国家发改委24日要求电力企业应消化30%的煤价上涨带来的成本增支,并明令禁止将提价收入用于提高职工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性支出。 根据电价调整方案,全国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5分钱,国家发改委此次提价主要是为了解决煤炭价格上涨、征收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资金和可再生能源附加、电厂脱硫改造以及电网建设资金不足等问题。根据国务院批准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适时疏导煤价上
国家发改委强调,此次电价调整,不是解决电力企业职工收入问题,而是疏导电厂燃料成本上升、电网建设资本金不足等矛盾。 据《华夏时报》(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勾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