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就电价调整方案释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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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5日04:37 光明网 | |||||||||
本报北京7月24日电(记者温源)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今天就日前出台的电价调整方案进行释疑时指出,将全国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5分钱,主要是为了解决煤炭价格上涨、征收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资金和可再生能源附加、电厂脱硫改造以及电网建设资金不足等问题,是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重要举措。 该负责人表示,此次电价调整的因素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按煤电价格联动机制,
本次电价调整,对销售电价结构也做了一些调整。包括:今年将全国中小学用电价格一步调整到位,全部执行居民生活电价。执行新的电价后,中小学用电价格每千瓦时降低0.20元左右,大大减轻了中小学校电费负担;加大了推进城乡工商业用电同价的力度。电价调整后,全国将有19个省市实现城乡工商业各类用电同价;按照电价改革的方向,部分地区继续扩大实行两部制电价用户的范围,提高了基本电价标准,北京、重庆等地还制定了新的峰谷分时电价办法,以促进企业节约用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