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技校学费每期调至11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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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5日05:04 重庆时报 | |||||||||
本报讯(记者林克勇)近日,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劳动保障局三部门联合发出通知,决定从今秋新学期开始,调整我市现行的技工学校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并新增技师学院学费标准。调整后的收费均有提高,其中,一般技校每生每期的学费由原来的700元调整至1100元,住宿费则由原来的每生每期100~150元调整至150元~250元。 根据物价和收入水平调整
此前,我市技工学校的收费标准是依据《重庆市技工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执行的:一般技校学费每期700元;国家级和市级重点技校每期850元;高级技校每期900元。住宿收费标准为每期100元~150元。有关人士表示,技工学校学费标准的调整是相关部门根据我市物价上涨水平和居民收入平均增长水平提出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的。 学费10%用于资助贫困生 通知指出,学校除收取学费、住宿费和代收费以外,未经批准不得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代收费的范围,只限于学生本人学习、生活所需且确实应由学校统一代办的费用。具体收费项目为:课本费、讲义资料费。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应酌情减免学费、住宿费。学校每年必须从学费收入中提取10%的经费,专款专用,通过各种方式资助贫困家庭学生。 不得跨学期预收学费 据了解,新的收费标准适用于市内除民办技校以外的所有技工学校。 通知要求,学费、住宿费和代收费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学费、住宿费收取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 对巧立名目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的,以及挤占挪用学费收入的,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处;对乱收费屡禁不止、屡查屡犯,情节严重的,要按规定对学校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 收费标准调整情况 一般普通技校中级技工的学费调整至每期1100元;国家级、市级重点技校中级技工每期收费标准在一般技校的基础上上浮10%至15%(即1210元~1265元之间);高级技校高级技工每期1500元;新增技师学院的学费标准:每期2100元;住宿费标准为每生每期150元~25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