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市县事业编制实行总量控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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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5日05:15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记者 张渝)昨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出台《关于加强区(市)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对我市区(市)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进行全面规范。 《通知》要求,区(市)县机构编制部门停止审批经费自筹事业单位,凡区(市)县新成立的党委、政府直属的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必须报市机构编制部门审批;新成立的部门管理事业单位,必须报市机构编制部门备案。对区(市)县事业编制将实行总量控制。近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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