椒江推行小额工程保廉制度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5日05:51 都市快报 | |||||||||
日前,为了从源头上遏制小额工程招投标中的腐败行为,台州市椒江区从“政府引导市场、市场公开交易、交易规范动作、动作统一监管”的原则出发,实行小额工程保廉制度,并建立以城建、财政、监察等部门工作人员为主的镇、街道招投标中心,实行挂牌办公。 明确规定,凡未进入市招投标中心招投标额度范围内,投资额在3万元以上的集镇设施配套工程、道路建设、农田水利设施;1万元以上的货物采购和服务项目;集体土地及产
(洪和胜章强 都市快报) | |||||||||